911民論(中青會)
2001年9月11日,是美國遭受恐怖攻擊的日期。2009年9月11日,
是貪官家族陳水扁一審宣判的日期。
身為台灣良民,敝人發表論述:
某人說法官良知如何如何。不妨到吾BLOG看看,彰化某位
年輕幼稚女法官,判某位籍貫在社頭鄉的說謊爛警勝訴,
這方是良知愍眛,懂否!?
某人說判決太重太輕?陳水扁官家族時間金錢皆可再上訴,
哪來判決太重太輕?很多百姓並無時間金錢再上訴,你
要搞清楚!
又如,吾BLOG中揭露的豐原第二XX,威脅、暴力、詐欺、
亂搜背包.....等等重罪,卻因XX署包庇袒護,現在
一點刑責都不必負,你說,這"判決"是輕是重?
扁之律師說無證據,但是陳鎮慧已經提供汙點證據了,你的
說法符合律師身分?
還台灣人民這好幾億的錢回來!這是很多人的心聲。
不妨協商,將海外污款盡數還回,來做減刑之事,這個
意見供作參考!
附WHITEROSE、nikonhata、annecck 的文章於下:
whiterose168 |
Re: 我有話要說之「九一一扁案大宣判」
發表於 : 2009年 9月 11日, 17: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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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覺得太輕了,尤其孔傑榮又在這時候來台灣, 他是馬英九的老師,一定會想方設法影響馬英九去干涉司法。
陳致中和黃睿靚判那麼輕,上訴到二審以後會減刑, 那表示,了不起到監獄裡面蹲個幾個月就可以出來, 讓人難以接受!
如果,我只要到監獄蹲個幾個月, 出獄以後有幾億、幾百億可以享受, 告訴你,刑期十年以內,我都都願意去, 何況沒有特赦,也可以假釋。
周遭的大家也都願意,吳淑珍就是賴皮定了, 我覺得應該叫她去住個鐵皮屋,讓她嚐嚐一般人民的感受。
太輕了,尤其是要他們無恥一家人吐出來的錢太少了, 至少再追加個十倍都不過分!
陳水扁+吳淑珍貪婪的目的~~~不就是讓陳致中過好日子? 現在一個關到死+一個賴皮到死~~~完全拿這一家沒辦法! 頂好就是把陳致中和黃睿靚好生整治 那兩個老的才會吐出更多實情 不然,陳致中就是下一個孫道存, 陳致中能唸到台大,腦筋沒那麼差, 黃睿靚是機會主義者,精得跟老鼠一樣(對不起,汙辱了老鼠) 他們背後隱瞞的贓款,絕對不止檯面上的數目 既然敢作奸犯科,就不要怕人家罵, 這樣的說法是對他們有點苛求啦 家風如此,這一口灶,還能有好貨色?
最後由 whiterose168 於 2009年 9月 1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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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ikonhata |
Re: 我有話要說之「九一一扁案大宣判」
發表於 : 2009年 9月 11日, 17: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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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簡單一點,就判他們一家人三代都不得離開台灣,所有的金錢流向跟消費所得 都要記錄與報告就可以了,這樣就可以憋死他們,判多判少,無所謂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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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nnecck |
Re: 我有話要說之「九一一扁案大宣判」
發表於 : 2009年 9月 11日, 21: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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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喝啤酒慶祝.....,吃台灣人夠夠的惡人終惡報(但我們的錢還是沒拿回來......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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