切莫勝之不武,發揮公平精神_談廣州亞運的裁判


廣州亞運的裁判,居然用可笑的理由,說是襪子問題
,而判定我國優勢選手失去資格!

這跟台灣恐龍法官何異?用可笑的理由來判決,如何
能服人?裁判或法官應該注意自己的言行作為,以免
貽笑大方、"留名青史"

另外一個例子,筆者之前跟一位老家在社頭的台中
爛警抗議兩段左轉號誌被撞成與路面平行看不到
他還是照開單 嗆我說不然去申訴啊

後來此爛警當庭說謊,員林一位年輕幼稚的
爛恐龍女法官 照樣判他勝訴,
(後來方知原來爛警署當靠山 包庇袒護樣樣來
人民百姓欺不完的啦)

為了得勝,不惜用下三濫的手段、方法,這是真正
的丟臉、不要臉、無恥,而不是勝利。

建議此破戾屎立即辭掉此公務,租幾個系列的
武俠小說看看,就會知道原來自己是"被武林所不齒
的爛傢伙"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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