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部門或詐騙集團?


若是公務機關採用詐騙的方式,而且恐怕金光黨都比不上,那麼是否查辦?還是袒護之?或是口頭輔導?
(也就是雙重標準:對民眾施之以罰,對公家說說而已)


豐原這群爛人會跟您說一堆所謂正當的理由,但是,
1.敝人無人權?可以被他們像騙小狗一樣詐騙一堆、騙東騙西?
2.若是有理由就可騙人,那麼敝人也可到處行騙,最後再給您理由就無罪了!而且敝人的理由會比他們的還要正當!

近日的反詐騙網站是否真的為民服務,還是只是沽名釣譽?若不能對此公部門懲罰,那請該站收起來吧,
因為只是沽名釣譽罷了:
只准州官放火,不准百姓點煙!     毫無人權的觀念!

所謂天子犯法,與庶民同罪!陳前總統犯錯,一樣要治罪!
即使說了多少理由,即使說了多少愛台灣!

以下附上一篇相關文章,希望司法人員能正視之。

 
     
     
     

 
標題: 冷眼看這場鬧劇~司法已死的真相

過電視,陳水扁再一次把我們推入天人交戰;透過電視,綠營立委再一次摧毀了民進黨東山再起的希望。

民進黨立院幹事長說,陳水扁只是「嫌疑犯」就被「關成這樣」,因此「司法已死」!可笑的是,目前全台六萬多名在看守所的收容人,其中因案被羈押的「嫌疑犯」在所多有。站在「法律之前人人平等」的原則上,如果因為「陳水扁只是嫌疑犯」就不應該被押,那其他被羈押的嫌疑犯是不是也應該一併被放出?!

再退一步說,如果「羈押嫌疑犯」是一件不公不義的事、是一件令台灣「司法死亡」的事,那為何民進黨過去執政八年就一直沒有建立「嫌疑犯不可被羈押」的制度咧?

事實上,如果我們的司法獨厚陳水扁,縱放陳水扁,那才是真正的「司法已死」;如果我們的法律能夠因為立委的幾句抱怨就趕快「因人設事」,那才是真正的「司法已死」。

而民進黨立院核心幹部說出如此是非不分的話,如何有可能再一次得到人民的信任?得不到人民的信任,民進黨如何能夠東山再起?

陳水扁在法庭上顫抖痛哭,將廣大曾經掏心挖肺疼惜「台灣之子」的民眾推入了另一次天人交戰。身體不適固然值得同情(先不論是真是假),但仔細聽陳水扁的陳詞,卻足以將我們的同情「急凍」至冰點,因為這位前律師仍然滿口謊言,似乎是把法官當作是是法庭新兵:「主要的證人都已經問完了…」因此就沒有串證的可能,也因此就沒有羈押的必要了。真的是這樣嗎?

事實上,先別提這兩天追加起訴的圖利、收賄罪,根本就還沒有排入「準備庭」(所以就更別提這個部分的「交互詰問」還沒有進行)。

接下來牽連更廣、關係人更大咖、黑錢數目更大筆的「二次經改」與「機密外交」案,也根本就還沒有開始審理,「主要的證人都已經問完了」這真的是不知從何說起。

「有串證之虞」的羈押理由根本沒有排除,更別提陳水扁被起訴的是十年以上的「重罪」(而且愈來愈重~聽所目前累計已經是一個近四十年的有期),陳水扁那有可能不延押?

真正的「受政治迫害者」的圖像,都是抬頭挺胸,為崇高信仰可以含笑赴義的真男人。對照法庭上伏案痛哭的陳水扁、因被「關」而「嚇得要死」的陳水扁,我覺得真正想哭的是我們。

文章出處:http://news.chinatimes.com/2007Cti/2007Cti-Focus/2007Cti-Focus-Content/0,4518,9805080201+0+0+1+0,00,focus.html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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