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'社會不良人士'___對百姓恐嚇、暴力...卻袒護!

在此說明一個社會真實事件(2009年初左右),來讓大眾對現在的社會,
多一點了解,相關單位(例如監察院)亦可要求提供整件事的真實資料與事證。

之前網路買賣面交,曾經遭到豐原市第二XX用釣魚欺騙的方式,而且
騙東騙西騙一堆!
一群像是流氓凶惡圍我還說要打人(卻是因為告訴乃論的案件),
這些社會不良人士,真是狗屎不如,一群爛人。真是下三濫的東西!

若是相關單位向我詢問上述事件,敝人有義務提供相關事證以及
人員姓名、單位名稱。

這就是"社會不良人士"。他們繼續當一群大爺,社會以及他們的母校
、長輩,繼續因他們而可悲與低級。後來包庇或是袒護他們的
單位或秘書,是米蟲、狗屎之類,也是社會不良人士。



本會訊:真是狗屎不如的人士!

提醒!此事需在相關單位尚未調查前,道歉以及賠償和解,
否則一旦定罪,懲處去職已經成定局

若是喜歡包庇袒護你的同事下屬,請立即辭去公職,
在私人的公司中,比較不會受到與論公評!但是還是需要對
上一事件補償再辭。

近期曾有一監理機關的員工,只是因為瀏覽網路,就被懲處。
相較此事,大家豈可容許這般可惡的米蟲、惡棍繼續存在?
大家多多傳論此事!

 (這件太超過的事,未見道歉賠償,只見袒護包庇,
可見這些人無羞恥心,也就是衣冠禽獸了。)

台灣真的是這麼落後的國家?這麼不民主的國家?有比大陸還好?
有這麼落後跋扈的爛XX?說要打人,還出手要嘞我的脖子!
(在烏日7-11前面,當場約有10人看見聽見!)

歡迎當時烏日的7-11店員出面作證、檢舉!

(門牌應該是1107號)
我必給予重償! (向此惡棍提出告訴)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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